促进经贸规则标准“软联通”,RCEP对15个成员国全面生效,我国积极推进并举办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谈判,与厄瓜多尔也签署了自贸协定。同时,我们还积极拓展新兴领域合作,与6个国家签署了8个涉及到绿色发展、数字经济、蓝色经济以及电子商务、服务贸易等领域的合作备忘录。刘向东表示,我国正在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通过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商签自贸和投资保护协定,进一步提升贸易投资的自由化便利化,签定高标准的双边或多边自贸协定,建设覆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高标准自贸区网络等途径,为更广泛开展贸易投资合作和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提供良好的制度基础。
刘向东说,与此同时,与沿线国家在数字经济、绿色发展、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开展高水平合作,鼓励中国企业利用“一带一路”倡议等形成的各类开放平台,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与合作,增强与沿线国家互联互通的效应,不仅惠及沿线国家民众福祉,还为增强中国对外贸易投资的韧性提供更加有力支撑,持续助力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稳步扩大。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谈及在当前世界经济发展面临诸多不确定性背景下,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贸合作的走势,刘向东认为,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不仅顺应经济全球化的历史潮流,而且已得到沿线国家的广泛认可。中国与沿线国家的经贸合作拥有坚实的互利共赢的基础,不会因全球化逆风而改变航向,反而通过合作模式创新,能有效对冲外部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挑战,通过互利互补合作,能持续推动中国与沿线国家经贸合作走深走实。中国的超大规模市场和强大的生产制造能力将是与沿线国家持续开展互利合作的基石,能够通过挖掘与广大沿线国家的内部需求,实现更大的规模经济发展,大幅提升双多边合作的经济效率。中国与沿线国家互利共赢的累积效应,将随着时间的拉长而逐步更加充分地体现出来。
为稳步推动“一带一路”经贸的合作发展,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副会长霍建国建议,促进互联互通,提升贸易、投资、金融和基础设施的合作能级,持续深化传统基础设施项目合作,扩大同周边国家贸易规模、鼓励进口更多优质商品,吸引多边开发机构、发达国家参与共建“一带一路”项目投融资活动,健全多元化投融资体系,继续扩大三方或多方市场合作,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强化风险防控,及时预警、定期评估海外项目风险,加强海外利益保护、国际反恐、安全保障等机制的协同协作;统筹发展与安全,以开放促发展强安全,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在高水平对外开放中增强综合实力。加快对外投资电子证照推广应用,提升数字化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风险提示预警,持续规范企业海外经营行为,指导企业有效防范化解境外风险。完善对外投资保护和救济机制,有效维护我国海外利益安全。